枣住公〔2019〕28号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进行规范催

枣庄资讯 2019-06-21 15:27:2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市中心各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利益,努力实现已建制单位正常缴存以及规范缴存,各部门已对辖区内欠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经中心研究决定,各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对欠缴公积金的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力度,积极予以规

市中心各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利益,努力实现已建制单位正常缴存以及规范缴存,各部门已对辖区内欠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经中心研究决定,各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对欠缴公积金的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力度,积极予以规范催缴,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于有能力缴存,但缴存不及时的单位,要加大催缴力度,实现单位正常缴存。为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枣住公〔2019〕2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对于企业效益较差,暂时无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照《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枣住公〔2019〕2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

三、对于破产改制单位,及时联系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或转移手续。

四、对于长期欠缴,又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单位,各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要主动与工商部门对接,查询单位状态:1、对工商登记系统显示破产、撤销、解散的单位,在系统内做封存处理,将工商登记信息留存纸质材料并上传电子档案;2、对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正常的单位,应依据工商登记的电话和地址信息,履行电话催缴和实地催缴手续,并对催缴过程做记录:能够重新与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前款一、二条做相应处理;确实无法取得联系并且工商登记地址单位已不存在的,应拍照留存,同时对该单位在系统内做封存处理,催缴记录留存纸质材料并上传电子档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制单位规范缴存工作,动态管理各类缴存单位账户,夯实基础工作,加大催建催缴工作力度,不断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规范管理。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3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