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续租了

枣庄资讯 2021-05-30 1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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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租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月26日,记者从市中区住房办获悉,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续租工作即将开始,符合条件的续租家庭请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办理。

市中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对象为已享受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续租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所在区城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年收入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含80%)的家庭。家庭成员年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及其他收入;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1年内没有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机动车辆(不含二轮、三轮摩托车)。

本次续租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续租家庭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市中区住房办服务大厅(龙头市场西门向东80米路北)进行办理。申请人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行动不便的,由住房办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办理。配租家庭未按时办理年审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家庭,将取消配租资格,收回已配租住房。

记者 孔浩

来源 | 枣庄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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