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买房已付清全款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齐鲁壹点 2018-10-24 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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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0月23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新规,枣庄将停止受理购买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的购房职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根据10月23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新规,枣庄将停止受理购买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的购房职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这项规定如何理解呢?例如一个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房主要求必须全款购买,自己先行借款付清了全部房款,随后使用不动产登记证作为抵押,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贷款,每月再按照还款金额按时 还款。而按照新规,这种方式就不可以先行全款后再利用公积金贷款,只能全款买房。   同时,新规还规定了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应当划转至售房单位(售 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转至借款人个人账户。通知下发之日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按照原规定执行,之后签订的购房合同执行新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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